1/26/2024

辯:190 ~辯辨變的再思考

[引言]

在EMBA讀書會的第二部分談到人際之間互動的「再思考」,也就是說,當我們與別人在溝通的時候,如果我們希望對方改變,我們不要憑著直覺,避免陷入「傳教士,檢察官,政治人物」的盲點,盡量以科學家開放的態度,用引導的方式讓對方察覺,讓對方產生自發的動機,做出由衷的行為與選擇。昨天我分享這一段的時候,覺得大家都頗有心得,於是以此圖作為紀錄。

[一字]

辯,古代同辨,是治理的意思。《說文》

辯,用言語表達不同的意見,如辯護,辯論。

辨,分別,是區分的意思。如分辨。

[一圖]

我們與別人溝通,我們的目的通常是希望表達自己的期待或想法,希望獲得別人的認同,甚至希望改變別人對自己的看法,包含讓別人理解我的優點,或者接受我的想法,或者進而採取行為去達到我的期待。因此這張圖就用辯論,思辨及改變三個字,形容人際溝通互動時的再思考。一樣參考Adam Grant的《think again 》這本書所塑造的四個角色:傳教士,檢察官,政治人物與科學家來做說明。

如果有兩位傳教士,分別是不同的宗教派系,當他們兩個人爭辯一件事情的時候,因為立場非常的分明,信念也不同,他們兩個的爭辯通常不會有結果,因此也很難讓對方改變。

如果有兩位律師,分別為原告與被告辯護,他們兩個人的立場不同,分別收集了不同方面的證據與法條,爭辯的目的就是為了勝訴,都會刻意的指責對方的證據不完全或是有瑕疵,他們兩個爭辯最後的結果,是由法官來裁定,看似一個零和的遊戲,進行中可以讓事情的真相越辯越明,可以明辨是非與差異,很難說服對方改變。

如果有兩個政治人物,分別代表不同的黨派,當他們兩個人爭辯一個政策的時候,例如核能的政策,因為立場非常的鮮明,理念也不同,於是就會舉出很多對自己有利的證據,來爭取更多的選民支持,他們兩人爭辯最後的結果是由投票來決定,彼此可能會進行部分的修正與妥協,最終的目的是要為了選民的最大利益,因此真相越辯越明,選民也能夠明辨是非與差異,政治家通常最後會選擇一個折衷的方案妥協。

如果有兩位科學家,分別代表不同的立場進行科學研究,當他們爭辯一個理論或現象的原理,例如量子糾纏是否存在?他們將會做很多的實驗來求證,也會互相的批評,但是他們就像兩個一起學跳舞的夥伴,可能會踩到對方的腳,也可能會亂了節拍,但是隨著更多的互動與實驗,真相越辯越明,數據越來越多足以明辨是非與差異,科學家最後會找到一個更貼近真理的解釋。

所以這張圖,希望告訴我們,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有這四種模式,在不同的情境底下,這四種模式都有他存在的價值,我們應該秉持開放的態度,可以透過辯論的方式,或是引導的方式,主要是希望讓對方與自己有更清楚的察覺,明辨是非與差異。至於改變,最好是要引發彼此的動機,然後做出自願由衷的改變。

這是我讀這本書最大的心得,與大家分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