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引言]
看了競爭之差別,我們想以國與國之間,企業與企業之間爭什麼?
我用劉邦項羽之爭,也用中美之爭為例,他們要爭的就是「霸」。
[一字]
《說文解字》:「霸,月始生魄然也,承大月二日,承小月三日。」農曆每月月初始見的月光或月亮。
為非作歹的人。如:「惡霸」。
把持、稱雄。如:「獨霸一方」。《論語.憲問》:「管仲相桓公,霸諸侯,一匡天下。」
能力超越他人者。如:學霸。
[一圖]
圖中是參考「霸王」的臉譜。
從這圖看得出「競和爭」在不同時期的差別。
「競」的階段也可能「合作」,例如運動比賽或競技活動,可以是個人競逐但團體合作。只有在「爭霸」的道路上,因為只有一個「霸」主,就沒有妥協合作空間。
從「競」和「爭」另外看出察覺和動機的不同視角。
就中國和美國的科技合作模式,布希及歐巴馬時代允許中國工廠,中國留學生到美國學習,但川普及拜登就否定這樣的政策。為什發展科技政策有這麼大的轉變呢?
這就是動態競爭微妙的地方,這個轉變,來自於「相對資源的競爭優勢」,「相對市場佔有率」,以及對於未來的期待。我們說,這就是「不同觀點」。
【一問】
你希望在那個領域爭取「霸主」的地位?